標月指 --星雲禪話

 

  唐末五代時候清涼院的法眼文益禪師,浙江人,

是漳州羅漢院桂琛禪師的法嗣弟子,後來開創法眼宗。

 

文益禪師的禪法特色在於以「禪教不二」為綱要,「三界唯心」、「萬法唯識」等觀念為基礎,

強調「一切現成」,主張「無修之修」、「無事為修」,他在點撥學人時,經常以直截了當的方式,

讓學人體悟當下即是,自己本具真如本性,不假外求。

 

有一次,一位學僧說:「佛經裡提到,佛所說的

八萬四千法門、部帙龐大的三藏十二部經典,就

如『標月指』;見到了月亮,才知道語言文字所

能說的,只是指引我們能見到月亮的方便施設,

並不是真的。」學僧接著問:「請問老師,什麼

是月亮呢?」

 

文益禪師看了他一眼,淡淡地說:「你說,那

一個是你不問的手指?」

 

學僧再問:「那麼,學人不問月亮,請問老師,

什麼是手指呢?」

 

文益禪師說:「月亮。」

 

學僧不解地問說:「為什麼我問月亮,你說手指,

我問手指,你又說月亮呢?」

 

文益禪師回答:「因為你問的是標月指,何必要那麼

分別呢?」

 

學僧聽了之後,豁然有悟。

 

 萬里路程,總要從第一步開始,但開始了以後,就要

往前行,不要回顧第一步,只有在前面的目標;就像

打獵的人,打中目標後,就要忘記弓箭。

 

假如只在原地踏步,不捨棄最初的一步,那又何能到達

目標呢?假如說打獵的人一直在保護自己的弓箭,忘記

了獵物,所做的又是何事呢?

 

得月忘指,這是目的;如果說得月了,卻還在念念不忘

手指,那就永遠不能明白月亮是什麼。

 

佛法,當拈起的要拈起,當捨棄的要捨棄;就好像皮箱,

有用的時候提起,不用的時候放下,放下提起、提起放下

,只在取用之間,並不在管制上的去計較是非哦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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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黃勤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