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錢可以罪嗎?--覺真長老

 

    本文為 覺真長老與 李 小姐對談集結而成  

     素往來  一書的摘錄

 

佛教最反對的是慳貪。

 

何為“慳”?

 

財物不肯施人,不肯幫助與救濟社會,不肯利

 

益他人,就叫慳。

 

何為“貪”?

 

謀取他人財物,思欲歸我,就叫貪。

 

 

李:提起“罪”,我想起歷史上曾經有過用錢來

買“贖罪券”,以替自己的罪行贖罪。

 

何謂“贖罪”?用財富和錢,真的可以贖罪嗎?

 

覺真:正如同“神學”在佛教中沒有發展一樣,

“贖罪”的思想,在佛教中也沒有得到發揚。

 

要談到救贖,佛教中只講“懺悔”。

 

有罪、有過、有惡業、有業障、罪障,只有“懺悔”

才能消除。但是,佛教中,講慈悲喜舍,講廣修

供養,講廣種福田,種善因,必然得善果,

從這個角度來看,把財富轉為善行、轉為功德,

那麼救贖的功能、造福的功能就是必然的了。

 

佛陀曾經勸告波斯匿王(King Pasenadi)

“如果一個人擁有很多財富,卻不去做有利於

自己和他人的消費,那是毫不值得稱道的。”

 

佛在《長阿含經》中曾經說道:“蜜蜂采蜜,

並沒有破壞花,它采了蜜,留下了美麗的花,

留給他人共用。”

這樣的比喻,給我們的深刻啟示,我想是豐富

而又多方面的。

 

李:法師所講,即是錢財除了須以正途得之之外,

還要看如何花了吧?佛家如何看那些坐擁富可敵

國的家財,而從不對別人施予援手的人?

 

其實有時看到新聞,那些第三世界貧民需要的援助,

對於那些富商巨賈來說,簡直是微不足道,這時自

己就感到有點無奈了!

 

覺真:佛教最反對的是慳貪。何謂“慳”?

財物不肯施人,不肯幫助與救濟社會,不肯利益

他人,就叫慳。

 

何謂“貪”?謀取他人財物,思欲掃我,就叫貪。

 

慳貪心機重的人,會不擇手段地戀財斂財,甚至不

顧法律、道德、良心,以及對他人造成的損害、

侵犯等等,他都一概不顧不理。

 

既得之後,又惟恐失去,千方百計構思他的

“財物安全”。放在銀行,利息太低;放在家中,

不能增值;借給別人,生怕不還。

 

提心吊膽,患得患失,心為財累,惶惶不安,無有

寧日。這種人怎能過得不累?

 

佛教認為,慈悲喜舍是善行,是分享,是增加善緣、

增加財富的好事。

 

一個人既不慳吝自己的財富,也不貪求他人的財富,

依自己正常勞動、正當職業(包括金融、商貿、

保險、物流等經營),合理、合法所取得的財富,

除了奉養父母、孝敬長者,教育子女、幫助親友

急難之外,還有關注社會、廣行善事、救濟病困

孤獨殘疾等急需救濟的人士,以及熱心于安老、

護生、救災,讓財富增值、共用。

 

財聚財散,皆有因緣。因緣成熟,財富聚集,

你要感恩。

 

因緣離散,財富散失,你毋須失落。

 

聚得愈多,失得愈快。暴發戶的錢,是最容易

蒸發,最容易爆跌的。你不舍財,財將舍你,

這是一條規律,不是人力所能挽回的。

 

“富不過三代”,這是歷史的總結。

 

福報總是歸於不貪之人,施捨才能廣種福田。

 

捨得捨得,有舍才得,這也是一條因果定律。

 

所以,舍,不是失去;舍是存儲,是擴大資源,

增長資源。

 

佛家講功德,行善種善,廣修功德。

 

功,指功能,也指行為;德,指福德,也指人的存心。

 

善有資潤福利之功,德又為得,福為修功所得,

故名功德。

 

由此來看,財富轉為善行善因,也是具有贖救的

意義的。

 

難怪當今有許多世界級富豪,錢不留子孫,捐款

濟世成風,這就毫不奇怪了。

 

李:我想如果我們能夠瀟灑一點,看得通透一點,

將我們無止境的欲望輕輕用春捲的皮包著,送給

有需要的人,世界應該可以更美好,而自己的心,

應該可以更善。

 

李: 李慧玲 小姐,香港著名烹飪家、美食家、雜誌編輯、

烹飪節目主持人….,為雜誌、報章、網站等撰寫食譜,

也親自示範愈萬個美味佳餚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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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黃勤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