用錢可以贖罪嗎?--覺真長老
本文為 覺真長老與 李 小姐對談集結而成
素往來 一書的摘錄
佛教最反對的是慳貪。
何為“慳”?
財物不肯施人,不肯幫助與救濟社會,不肯利
益他人,就叫慳。
何為“貪”?
謀取他人財物,思欲歸我,就叫貪。
李:提起“罪”,我想起歷史上曾經有過用錢來
買“贖罪券”,以替自己的罪行贖罪。
何謂“贖罪”?用財富和錢,真的可以贖罪嗎?
覺真:正如同“神學”在佛教中沒有發展一樣,
“贖罪”的思想,在佛教中也沒有得到發揚。
要談到救贖,佛教中只講“懺悔”。
有罪、有過、有惡業、有業障、罪障,只有“懺悔”
才能消除。但是,佛教中,講慈悲喜舍,講廣修
供養,講廣種福田,種善因,必然得善果,
從這個角度來看,把財富轉為善行、轉為功德,
那麼救贖的功能、造福的功能就是必然的了。
佛陀曾經勸告波斯匿王(King Pasenadi):
“如果一個人擁有很多財富,卻不去做有利於
自己和他人的消費,那是毫不值得稱道的。”
佛在《長阿含經》中曾經說道:“蜜蜂采蜜,
並沒有破壞花,它采了蜜,留下了美麗的花,
留給他人共用。”
這樣的比喻,給我們的深刻啟示,我想是豐富
而又多方面的。
李:法師所講,即是錢財除了須以正途得之之外,
還要看如何花了吧?佛家如何看那些坐擁富可敵
國的家財,而從不對別人施予援手的人?
其實有時看到新聞,那些第三世界貧民需要的援助,
對於那些富商巨賈來說,簡直是微不足道,這時自
己就感到有點無奈了!
覺真:佛教最反對的是慳貪。何謂“慳”?
財物不肯施人,不肯幫助與救濟社會,不肯利益
他人,就叫慳。
何謂“貪”?謀取他人財物,思欲掃我,就叫貪。
慳貪心機重的人,會不擇手段地戀財斂財,甚至不
顧法律、道德、良心,以及對他人造成的損害、
侵犯等等,他都一概不顧不理。
既得之後,又惟恐失去,千方百計構思他的
“財物安全”。放在銀行,利息太低;放在家中,
不能增值;借給別人,生怕不還。
提心吊膽,患得患失,心為財累,惶惶不安,無有
寧日。這種人怎能過得不累?
佛教認為,慈悲喜舍是善行,是分享,是增加善緣、
增加財富的好事。
一個人既不慳吝自己的財富,也不貪求他人的財富,
依自己正常勞動、正當職業(包括金融、商貿、
保險、物流等經營),合理、合法所取得的財富,
除了奉養父母、孝敬長者,教育子女、幫助親友
急難之外,還有關注社會、廣行善事、救濟病困
孤獨殘疾等急需救濟的人士,以及熱心于安老、
護生、救災,讓財富增值、共用。
財聚財散,皆有因緣。因緣成熟,財富聚集,
你要感恩。
因緣離散,財富散失,你毋須失落。
聚得愈多,失得愈快。暴發戶的錢,是最容易
蒸發,最容易爆跌的。你不舍財,財將舍你,
這是一條規律,不是人力所能挽回的。
“富不過三代”,這是歷史的總結。
福報總是歸於不貪之人,施捨才能廣種福田。
捨得捨得,有舍才得,這也是一條因果定律。
所以,舍,不是失去;舍是存儲,是擴大資源,
增長資源。
佛家講功德,行善種善,廣修功德。
功,指功能,也指行為;德,指福德,也指人的存心。
善有資潤福利之功,德又為得,福為修功所得,
故名功德。
由此來看,財富轉為善行善因,也是具有贖救的
意義的。
難怪當今有許多世界級富豪,錢不留子孫,捐款
濟世成風,這就毫不奇怪了。
李:我想如果我們能夠瀟灑一點,看得通透一點,
將我們無止境的欲望輕輕用春捲的皮包著,送給
有需要的人,世界應該可以更美好,而自己的心,
應該可以更善。
李: 李慧玲 小姐,香港著名烹飪家、美食家、雜誌編輯、
烹飪節目主持人….,為雜誌、報章、網站等撰寫食譜,
也親自示範愈萬個美味佳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