專注...覺真長老

 

《心的大學》之十一

 

覺真法師:體悟人生53

 

 

8.我要防止的是什麼?或者,

我不知道應該防止的是什麼?

 

人,懂得防止上當受騙,懂得防止自己不要受了

別人的欺騙。可是,人卻不知道還要防止受了自

己的欺騙。  

 

宋朝有一位名臣,他是一位理學家,他叫趙抃。

他到四川去上任(大約今天的省主席、省長),

他騎一頭騾,隨從只是一個老僕人。

 

還有一琴一 鶴。全城文武官員出來迎接,

卻找不到他。他已經進了城,坐在一家茶館裡

慢慢喝茶了。後來,他不做官了,退下來了,

回到家裏,寫了一首詩:

 

        腰佩黃金已退藏,

      個中消息也尋常;

      世人欲識高齋老,

      只是柯村趙四郎。

 

第一句,說:腰間佩的那顆做官的黃金印,已經退

還了,交上去了。

第二句,說:一生風雲,已經過去,平平常常,

不值一道。

第三句,說:他退下來住的地方,這裏叫高齋,

你想認識這個高老頭嗎?

第四句,說:他還是那個當年住在老家柯村的趙

老四啊!

 

非常平淡,非常寧靜。這就是歷史上有名的趙抃

(趙清獻公),他一生奉獻國家、一生清廉,到最

後還是歸於平淡、平凡。這個平凡就真的不平凡了。

不平凡就是他不欺騙自己,不受自己的欺騙。這才真

不平凡,真的了不起。

 

人,其實很容易被自己欺騙的。

人有很多的角色、身份。(人的角色、身份絕不止

一個)比如,在家庭裏,你在父母面前,你是兒子,

在爺爺、奶奶面前,你就是孫子。在太太面前,你

是丈夫,在兒子(女兒)面前,你又是爸爸。在弟

妹面前,你是兄長。在哥姊面前,你又成了弟弟。

 

這些不同的角色、身份,就有了不同的做人要求。

 

一個人角色迷誤,身份模糊,位置不清,那就要尷

尬,就要犯大錯。在社會上也一樣。在公司裏,你

是一個部門經理,一個白領,在老闆面前,你是員

工,是部下。可在員工面前,你又成了領導,成了

領頭羊。

 

如果你參加了什麼業餘協會,你又有了社會兼職,

你的角色、身份又完全不同了。你必須按照你的角

色認同,去處事,去做人,去調整好人與人之間的

關係。這是你做為一個社會人的立身之道。

 

可是,這些角色、身份,不是永恆不變的。隨著時

間、地點、各種因緣的變化,角色也會被置換,被

轉化,甚至已消失了。以我自己為例:我在佛學院

當副院長(院長,是一位領導人兼任,並不住院,

也不來院),我就成了實際上主持院務的住院的一

位負責人。

 

這個角色、身份是明確的。然而,副院長的職務是

一個職稱、頭銜、位置、責任,在這個崗位上,我

不可能以自己的個人意願來說話、來處事,我必須

以“副院長”的角色要求、身份規範來說話、來處

事、來面對一切人與人的關係,這是我的社會角色

所規限了的。可是,學生畢業了,老師也不再聘任

了,學院已不再繼續,我這個“副院長”的頭銜固

然還在,別人也稱呼我“院長”。卻已成虛職,沒

有任何的實存意義了。如果我還以一個“副院長”

的虛銜、虛榮,來自滿、自處,那就是一種自我欺

騙了。因為離開了學生,離開了教學管理,我已毫

無用途了。這個稱呼,虛而不實。

 

有時候,當一個領導人,往往也會被他的部下捧壞

了,捧得暈頭轉向,尤其是年輕人,人生歷練還不

夠,吹捧太多,明明說錯了,下面還說對、對、對,

是、是、是,捧到了自己也來欺騙自己。

 

有時候,我去參加一個公開活動,因為我的特殊身

份(代表了一個宗教),我又被安排坐上了主席臺,

並且坐在顯著位置,成了萬眾矚目的嘉賓。可是,

活動結束,我走下臺來,這一切都不存在了,我又

成了一個普普通通的我。

 

如果,我還以坐在主席臺上作嘉賓的那個虛榮來自

滿、自炫,那就是一種自我欺騙了。因為離開了那

個場合,我已毫無用途了。那個場面,已成過去。

 

一個假借“背景”、“他力”或“那因緣”生活

的人(比如:官員、老闆、執行長、總經理之類),

在他退休以後,他會很失落,從不平凡回到了平凡,

從絢爛回到了沉寂,他就不平衡了,他還生活在過

去的自我陶醉、自我欺騙之中。更可笑的是,報載,

還有因此而自殺、自毀的人,那就更是一種角色迷誤,

知見的虛妄了。

學佛,就是回歸本然,回到真正的自我。走出那些

角色的耀眼光暈,我們既不要被別人欺騙,更不能

被自己所欺騙。這才是一個本色的人,能在任何情

況下都獨立自主的人。這是真正的“我”。

 

我們往往看不清這個“真正的我”、本來的“我”。

一位大官,因病住進了醫院。檢查前,他對同病房

的病友,大談自己的人生風光,無限榮耀。檢查以

後,要做大手術,脫下衣服,要推進手術室了,他

面無人色,他只能把赤條條的“我”交給醫生了。

 

他的那些頭銜、職權、名譽、地位、威勢、錢財,

此時已毫無作用了。他成了一個乞求醫生的弱勢者。

他回到了那個“可憐巴巴的”我。

 

當初,赤條條的來,最後,也是赤條條的去。能看

到這個本來的“我”,大概也就可以悟出:得無可

得,失無可失,人都生活在特定的社會角色的規限

之中,剎那因緣剎那滅。回到那個“本來的我”,

安於這個本來的我,你才有“得亦不喜,失亦不憂

”的強大生命力。

 

這個生命力,只能來自生命的感悟,來自生命的本

源。既要看到社會角色的虛妄,又要按照社會角色

的定位、規範和責任去扮演好自己的角色、符合自

己的角色、身份。這才是真正的人──一個真正能

做自己主人的人。

 

一個不能做自己主人的人,是一個沒有思想或不會

思想的人。

 

佛法是什麼?認識自我──本來的我,就是佛法。

 

請找回迷失了的“我”。阿彌陀佛!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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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黃勤珍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